關於做好2025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發放工作的通知
各恒达:
2025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於今年9月正式啟動🙆🏽♀️👰,現就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據
1.《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本市畢業生相關就業補貼工作的通知》(滬人社規〔2023〕22號)
2.《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3〕181號)
二🎲、補貼對象範圍
我校2025屆在畢業年度內(即2024年9月-2025年6月)的全日製畢業生中,符合下列7類情況之一的🫴🏽,可申請享受補貼:
1.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
2.殘疾畢業生;
3.就讀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4.貧困殘疾人家庭的畢業生;
5.脫貧家庭畢業生(即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畢業生”);
6.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
7.零就業家庭畢業生(新增)。
其中不包括已確定升學🖊、出國留學的畢業生🍹。
三、操作流程
1.各恒达向畢業生宣傳政策🚴🏽♂️😦,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填寫申請表(附件1)並向所在恒达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恒达進行材料初審和公示🛞🏋🏿♂️,公示期為2天🩻;
3.9月20日前,恒达將公示無異議的學生信息匯總表(附件2)及相關材料提交至學生處;
4.學生處對材料進行復審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5.9月28日前👆🏻,學生處向區人社部門提交相關材料;
6.區人社部門對材料進行復核🟤,復核通過後,由區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
四、申請材料及註意事項
1.2025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1)申請類別單選,選擇最方便提供完整證明材料的一類🉑。
(2)“銀行卡號和開戶行”請選擇上海開戶的銀行卡,信息正確、完整填寫🤙,開戶行具體到支行(可撥打銀行客服電話確認支行完整🥘、準確名稱)🧑🏫。
(3)“申請人簽字欄”需手寫簽名。
(4)恒达在“學校審核意見”欄簽署意見並蓋院章。
2.證明材料(恒达需對證明材料進行初審💅,並加蓋院章)
●請註意證明開具單位,證明中需包含關鍵詞。
(1)低保家庭畢業生:需提供學生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目前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提供低保證復印件的,需有低保證封面🕵️、說明頁💁🏿、民政局蓋章主頁及能證明學生或其家庭當前正在享受低保的證明材料(低保領取記錄📠、審核記錄、有“低保”字樣的賬戶流水等)。
(2)殘疾人畢業生👨🏻🚀:需提供學生本人的殘疾證復印件。
(3)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需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合同復印件𓀕。(合同恒达娱乐🏎、甲方乙方🤞🏻、貸款期限、簽名頁需清楚完整;中國銀行貸款的學生,需提供合同和包括上述關鍵信息的合同附件🤚🏿。)
(4)貧困殘疾人家庭的畢業生:需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有效證明🍜,證明中有學生基本信息和“該生屬貧困殘疾人家庭”字樣。
(5)脫貧家庭畢業生(即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畢業生”)需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有效證明,證明中有學生基本信息和“該生屬建檔立卡貧困戶(已脫貧)”字樣👩🏻🦰。
(6)特困人員中的畢業生: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證明有學生基本信息和“該生屬特困人員”字樣⚇。
(7)零就業家庭畢業生:本市戶籍零就業家庭畢業生無需申請材料,由區人社部門復審時比對零就業家庭信息;非本市戶籍零就業家庭畢業生需提供戶籍所在地人社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
3.學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清晰👨🚀、完整復印,2024年12月31日前仍在有效期內)。
4.學生本人銀行卡復印件(清晰、完整復印):必須是學生本人姓名開戶的借記卡📙。(銀行開戶姓名與學生身份證名字必須一致🧛🏼🧑🦯➡️;若卡號復印不清,請在空白處手寫銀行卡開戶行和卡號並簽名確認)。
5.2025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附件2):
(1)請選擇上海開戶的銀行卡,開戶銀行需完整填寫到支行,如:中國農業銀行昌裏路支行(可撥打銀行客服電話確認支行完整、準確名稱)。
(2)學生信息準確(尤其是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開戶行和卡號)。
(3)匯總表需副書記簽字😲👩👧👧、恒达蓋章(如匯總表有多頁,每頁都要蓋章)。
(4)請同步將補貼匯總表電子版(Excel格式)發送給學生處對接老師。
6.恒达公示證明🪳:證明申請的學生已經全部經過2天以上公示且無異議🛄,證明格式不限🈹😈。
五、補貼資金
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每人限領一次。
聯 系 人:陸純純 聯系電話:67791282
附件:1.2025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
2.2025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
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2日
2025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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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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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
| 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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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號 |
| 畢業時間 |
| 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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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 入學前戶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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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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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類別 | 低保家庭□ 殘疾人□ 特殊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班)□ 國家助學貸款□ 貧困殘疾人家庭□ 脫貧家庭□ 特困人員□ 零就業家庭□ | |||||||||||||||||||||||
銀行卡賬戶開戶行(具體到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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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卡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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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銀行卡復印件(正面)粘貼處
(可粘貼在背面) | ||||||||||||||||||||||||
本人承諾所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有效,並願意承擔因不守承諾而導致的相應後果(對經查實虛報冒領求職創業補貼的畢業生🈴,將責令退回補貼資金,並由畢業生所在學校將不良記錄記入本人學籍檔案)。 申請人簽字🌓: | ||||||||||||||||||||||||
學校審核意見🧨:
蓋 章 年 月 日 | ||||||||||||||||||||||||